1、购房补贴。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100万元、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免租三年入住人才公寓。购房补贴分三年发放,第一年发放40%,第二年发放30%,第三年发放30%。
2、工作津贴。第一至六层次人才可按等级分别享受每月10000元、8000元、4000元、2000元、600元、300元工作津贴。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,发放期限三年。
3、房租补贴。按照每个留学人员注册企业、每月1800元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,最长不超过24个月。
柔性引进。符合柔性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,经主管部门综合评审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可享受相应奖励。奖励标准为柔性引进的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、5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。